(一)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对文化成绩上线、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及计算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分专项择优录取。对达到我院要求、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加分政策: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三)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1、免试入学条件: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申报材料
(1)《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3)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3月10日—3月21日持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余材料复印件一份)到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免试入学报名手续。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复查。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学院取消其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转专业或转学。
2014年衡阳师范学院运动训练录取规则及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