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拟于2014年4月19日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养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考点设在徽商职业学院紫蓬校区。
(一)综合素养测试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
(二)考试: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将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三)成绩评定: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三)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学院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
(六)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七)5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一)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院级奖学金等各类奖学措施。
(二)学院助学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提供院内贫困补助。
(一)考生被我院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二)对在自主招生报名、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申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五)学院纪委对自主招生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5-68580673。
2014年徽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