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具备1至3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高一项。
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并将原始证书、原始材料交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查验,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一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4年黄山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其他加分项目按安徽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