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专业校考成绩总排名前5名的考生(含)的录取办法
如其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达到专业满分75%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将追加计划录取。否则,按所报专业的录取办法执行。
如其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达到专业满分75%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将追加计划录取。否则,按所报专业的录取办法执行。
如其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达到专业满分75%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将追加计划录取。否则,按所报专业的录取办法执行。
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
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
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1)音乐类招生重点项目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含)以上者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分=考生校考专业成绩。
综合分=考生校考专业成绩。
综合分=考生校考专业成绩。
(2)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含)以上者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分=考生校考专业成绩。
综合分=考生校考专业成绩。
综合分=考生校考专业成绩。
(3)其他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100。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100。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100。
2014年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专业校考的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