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积极参与并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优秀学生,按《湖南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给予一定学分奖励。
2.对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表现突出、完成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推荐、学院项目专家组审核、学校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在评优、评奖、对外交流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项目完成后,学生发表论文或参加竞赛获奖,按学校相关奖励办法对学生进行奖励。
3.学校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工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年终核算课时酬金。同一项目只按高级别计算。
4.定期评选“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201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鼓励与奖励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