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116号)文件的要求,经省教育厅批准,2014年我校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564,省内代码:6268。
第五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办学特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是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指导下的河南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院校和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以质量为主要特色、面向全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职业岗位技能和质量专业技能并重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在办学定位上,突出质量专业特色,强化工科、管理学科和法学学科专业,兼顾文科和理科专业,使学院成为区域性产业技术与管理、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认证认可、标准计量技术与管理和质量检测检验技术方面知名的高等职业教育中心和产业发展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依托质量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以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对各类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特别是全社会各行业对质量专业人才的需求,努力培养地方产业发展急需的、职业岗位专业技能和质量专业技能并重的复合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办学机制上,发挥河南质量工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的龙头作用,深化同企业的多层次多方位合作,加强与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检验检测专业机构、研究单位的联系,稳步开展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教育机构的合作办学。
学院始终严守“质量重于泰山”的校训,积极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创新荣校”的战略,坚持科学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使学院成为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基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九条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8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专业情况说明学费标准物流管理3100省级特色专业3300/年会计3100 3300/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3100省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3600/年工程监理3100院特色专业3600/年建筑工程技术3100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3600/年食品营养与检测3100省级特色专业、省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3600/年商检技术(电器产品质检方向)3100省级特色专业省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3600/年机电一体化技术3100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院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3600/年合计800人
第十条生源范围
已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中职应届毕业生)。
2014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