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见附3)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方可报考。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26-27日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版)”(http://www.***/ks)填报“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志愿。填报了该志愿的考生必须从该网站打印《湖南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根据该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于6月29日前一并交到报名点。经我省统一组织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投档和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今年高考录取资格。
(3)“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按招生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再按考生的“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我省省属高校可按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多降20分)。投档安排在本科一批“非定向”志愿投档之前进行。
2014年湖南省招生考试问答(4)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报考条件是什么?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