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二条 学院奖学金.分为五级,东方明珠奖学金10000元/人,东方美德奖学金8000元/人,技能大赛奖学金3000---5000元/人综合素质奖学金2000元/人优秀党员奖学金1000元/人,对于报读中专所有专业的学生实行零学费入学.
第十三条 国家免学费补助:凡在我校报名新生均可享受为3200元/人。
第十四条 勤工俭学:方式有三种:一,在学校期间可以通过在校勤工俭学方式完成学业,二,可以利用暑假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方式挣回学费完成学业,三,可以申请提前就业方式获得.校外勤工俭学的管理服务工作由招生安置办公室和校团委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各职业资格认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河南洛阳东方学院。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部门:河南洛阳东方学院招生安置办公室;
联系电话:。
洛阳校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河回族区中州东路东出口,邮编:471000。
广州校区地址: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珠吉路,咨询电话:020-37617513。
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站:www:***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洛阳东方学院全日制大中专班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2014年河南省洛阳东方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