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教育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各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省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市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办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录取新生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所有新生花名册必须经省、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2014年河南省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专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