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素质测试场地须封闭管理,秒表和相关器材使用前进行检测和校正。
2、各项目测试前,裁判员须将该项目测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告知考生。考生完成一个项目测试后,裁判员须当场宣布或公告其成绩。考生100米、800米成绩经计时员、计时主裁判、裁判长签字后公布至成绩公告栏;二级蛙跳、铅球成绩经裁判员、主裁判和裁判长签字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裁判长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结果。
3、测试前,须留给考生一定时间做好各项准备,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要提醒考生注意安全,如考生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应提醒考生提前告知,以免发生意外。
4、100米跑、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除800米外的三个测试项目无顺序要求。
5、测试中易引起争议的环节安排专人监督;各项目全程录像。
6、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并交申诉费500元,方可受理。若胜诉将归还申诉费。
2014年淮南师范学院对口招生身体测试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