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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监督机制

2014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监督机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3 23:22: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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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 2017-05-2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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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说明1、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单独招生考生被我院录取后,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学和学院其他非单招专业。2、具体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及其它未尽事宜请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查询。(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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