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对考生进行严肃认真的考核,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3、自主选拔录取获得认定的考生名单向所在中学和社会公示。
4、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其教育主管部门。
5、建立全程跟踪考核制度。给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建立跟踪考核档案,对其大学四年的表现、学习和特长发挥进行跟踪评价,以积累自主选拔录取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
2014年湖南师范大学本科自主选拔监督管理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