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前3年由招生的高职院校按《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注册专科层次学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并经联办本科院校考核通过后,转升入本科院校就读2年制专升本专业,由本科院校按《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注册学籍,并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
(二)转段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完成前3年高职阶段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所在高职院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不再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所在高职院校负责办理毕业手续。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所在高职院校提供学籍名册,经联办的本科院校审核,合格者报省考试局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
(三)其他有关政策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学生,高职阶段享受所在院校学生资助等方面政策。进入本科阶段后,学生享受所在本科院校学生资助等方面相同政策。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本科院校按规定颁发普通全日制2年制专升本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享受本科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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