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前3年由招生的高职院校按《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注册专科层次学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并经联办本科院校考核通过后,转升入本科院校就读2年制专升本专业,由本科院校按《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注册学籍,并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
2014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直升本科试点学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