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联合办学的高职和本科院校应组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有关人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专业带头人及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共同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统筹制定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教学体系,系统化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
(二)课程体系设计
鼓励联办高职和本科院校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一体化课程设计,建立专门的课程体系,积极开展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并统筹合理安排学生实习实训。课程体系以体现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体系的有关内容。鼓励联办高职和本科院校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建立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和弹性学习制度,根据学生学习兴趣、意愿分类培养。对已经达到相应技术水平、具备相应职业能力的,可免修有关课程,直接认定学分。
(三)质量监督与监控
本科院校是试点项目办学主体,对联办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应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将联办学校承担的教学工作纳入本学校办学评估和质量监控体系,建立专门教学档案。高职院校要认真执行教育教学计划,主动接受联办本科院校的指导和监督。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执行教育教学计划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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