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9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
第十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014年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