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申请者的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选,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时,因导师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且同意调剂的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
3.在职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各学科或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有在职人员在读博士的导师不能招收新的在职博士研究生。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由校招生办寄发。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