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3)按照专业或学科设立考核组,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其中的合格者。
(4)招收原则:宁缺勿滥。
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招收组织与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