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按照学科成立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拟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审核意见及综合排名。
(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4)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办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2014年1月5日前完成。
(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可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院根据专业考核结果并结合体检等综合考察情况确定录取资格。
(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