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 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传真:(00853)28701076
大学生中心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 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教授推荐函;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到华南理工大学报名(或函报)并到华南理工大学参加考试。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六)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2.原则上我校只招收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报名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