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资格审核小组人数必须为3人及以上。学院应在2013年12月6日前将资格审核小组人员名单报至招生工作办公室。
(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并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
(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4)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负责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取得专业考核资格的申请者,可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院资格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