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须仔细阅读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11月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
2.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将申请材料送交(邮寄)至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同时缴纳考试费(与公开招考标准一致)。
3.学院资格审核
(1)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资格审核小组人数必须为3人及以上。学院应在2013年12月6日前将资格审核小组人员名单报至招生工作办公室。
(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并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
(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4)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负责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取得专业考核资格的申请者,可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学院专业考核
(1)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必须由5位及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学院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将各考核小组人员名单报至招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应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考核包含笔试(可通过实验或上机操作的形式考核)、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决定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终完成时间不迟于2014年5月30日。各考核小组须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
(3)考核结束后学院须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即拟录取名单,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及录音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保存备查期限为3年。
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审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