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起,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1万元,按学年收取。具体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审批的结果为准。
2.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使广大研究生安心完成学业。新的研究生奖助方案尚在制定过程中,终方案请关注研究生处网站。
2014年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春季招生收费与奖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