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十一条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2、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地。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3、招生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2号
邮编:425000
联系电话:0746-8322939 0746-8372222(兼传真)
投诉电话:0746-837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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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学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