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贯彻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我校2014年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教育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本科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50699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十条 办学条件:学校地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面积900多亩的现代化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为学子们提供了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89人,其中正高50人,副高119人,中级职称284人,外籍教师14人。近几年,学校全面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并且拥有功能完善的实验实训基地,初步建成了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数字化校园。
2014年河南教育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