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
第三条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国标代码:14348;招生代码:6382。
第五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及对口考生。
第六条考试与录取:
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2、成绩计算办法:文化课成绩×30%+技能素质成绩×70%
3、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课、技能素质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4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4年高考。
第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
第八条 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九条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专科学费标准为: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5600元。
第十条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600元(带阳台、独立卫生间)。
2014年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