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30%+职业能力成绩×70%+烈士子女加分=150×30%+150×70%+10=160(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30%+职业能力成绩×70%+烈士子女加分=150×30%+150×70%+10=160(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30%+职业能力成绩×70%+烈士子女加分=150×30%+150×70%+10=160(分)
2014年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加分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