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线原则:各专业大类将根据考生的文化知识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专业大类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并兼顾考生特长及生源情况,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为满足我省机械装备制造业对焊接技术人才的巨大需求,2014年我院单独招生将对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采取单独划线、优先录取的保护性措施。
2、公示:单独招生考试完毕10个工作日内将在我院单独招生专网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3、预录取确认:预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如无异议,学院将通知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并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同时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备案完毕即表示已正式录取,学院招生办公室将于2014年6月底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来校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视同为放弃预录取资格,学院将另行组织补录,补录原则相同。
4、其他事项: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跨专业大类调整专业(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在汽车工程大类内也不得调整专业)。
第十一条 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2、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院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2、本章程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大道139号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联系人:邱老师 唐老师 曾老师
邮政编码:410208
联系电话:400-678-4358(免长途费)0731-82946188
传 真:0731-82946177
电子邮箱:@b.***
官方QQ: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
单独招生专网网址:http://ddzs.***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31-8294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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