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69号《关于高职院校2014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专科)。
第三条 学校现有四系一部,总开设有14个专科专业,其中以运动训练(高尔夫教练方向)、高尔夫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球艺助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高尔夫球艺助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高尔夫俱乐部管理方向)四个专业作为本年度单独招生专业。
第四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六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4年3月20日至4月20日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ks/)有效填报我院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报考,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院校。
第七条考试方案:笔试加综合能力面试。笔试:以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中职毕业成绩为准。综合能力面试:测试语言能力、沟通能力、数理能力、逻辑反应及考生的品德、性格、行为习惯、亲和力、健康情况等。总分为1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中职毕业成绩占40%,综合面试能力成绩占60%。
第八条综合能力面试时应提交材料:高中水平考试成绩学生成绩证书复印件或中职毕业成绩单(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第九条考试费用及收费方式:报考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按湘价教[2013]192号文件执行。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考试费80元/人。
第十条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4日至25日
2014年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则与办学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