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大学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领导组,统一负责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的整个过程在河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合格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四)若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两年的推荐资格;若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已被认定的资格。
(五)其它违规行为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2014年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主选拔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