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2、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014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