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场设置
(1)2014年我校单招单考考场设在第一教学楼,一楼为考生临时休息用,二楼、三楼、四楼为考生考场。
(2)每个考场配两个监考员,每个楼层设考2名巡监员。
(3)在考前一天,考务人员对考场进行全面检查,对考场墙壁张贴的标语、公示、板报、画栏等均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各考场门上张贴考场号、应试语种及考生准考证起止号。准备完毕后各考场均加封条。
(4)教学楼内除考试用教室、办公室外,其它教室、办公室均由招生培就业处加贴封条。不得有人进入。
2.选聘、培训监考员
(1)选聘监考员
监考员实行聘任制、培训制、轮换制、奖惩制。选聘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身体健康,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担任。同时选聘一定数量的备用监考员。并发给监考员统一印制的监考证,招生办建立监考员档案,记录监考过程中的个人表现。
(2)培训监考员
培训监考员工作是搞好考试的重要环节,监考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考试工作的质量,因而培训一支高质量的监考队伍是十分重要的。
①培训主讲:菜金
②培训时间:4月13日各考点培训监考员。
③培训方式:理论讲述,实际演练。
(3)培训内容:
思想方向: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进行考前动员。使监考员从思想上重视高考工作,认识到监考员工作既艰巨又光荣,从而激发监考员既要严肃认真的监考,又要热情周到地为考生服务的责任感;二是要结合历年监考情况,针对历年来的新问题和高考发生的新情况、新形势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是学习掌握高考的文件精神;四是根据省里的精神,制定出监考员的奖惩办法暂行规定。
(4)培训要求
一是要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文件、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监考守则》、《考生守则》“三对照办法(对人、对照片、对身份证)”等。为了配合监考培训工作,使每个监考员都能达到熟知高考考务工作,使高考考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准确。我们统一印制了考试实施程序,发放到每一位监考员手里,使高考考务管理更加严密,规范,可操作性更强。二是熟练掌握试卷封装要求和方法。三是有秩序的组织考试,妥善地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偶发事件。
(1)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死看死守,确保试题安全。
(2)存放试题的保密室铁门或铁柜由保卫处、招生就业处分别上锁,钥匙由两家分别保管,使用时双方同时到位,共同开启,互相制约。
(3)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必须认真清点试卷,按要求进行规范装订和密封。不得有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封试题。
(4)试题必须由专人运送,并由招生办、保卫三人以上押运。
(5)制定安全保密工作预案,一旦发生影响高考的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把风险和损失减少到低限度。
1、主考、副主考、监考、考务人员、工作人员要在各科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
2、主考(副主考)在各科开考前,大约利用半个小时间主持召开考务会。主要针对前一天考生看考场或上一课考试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每天首科考试易出现的问题等进行再次考前培训。
培训内容:公布监考员所在考场、工作人员分工;发放考场记事单、违纪考生记录单、考生准考证存根、考生座位图、及校对时间。
1、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考场。监考员对缺考考生进行处理,在试卷袋上考生姓名、考号栏处填写“缺考”及准考证号。
2、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对违规考生填写好《考生违规记录表》并由考生签字后,到指定一楼违规考生休息室休息待该科考试结束后离开考点。
3、监考员对试题不得做任何解释和复述。
4、监考员有责任拒绝非本室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员进入考场(巡视员及主考、副主考除外)。
5、考试中如有试题印刷不清、破损等影响考试答卷,可请示主考批准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试题一律不准带出考场,也不准传抄。如有考生提出更换试题答题须逐级上报、审查,经主考同意后并以旧换新,相关人员签字。
6、考生入场时,监考员甲在前台守护试卷,监考员乙在门口查截考生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并将查出的物品存放在门口的桌子上,同时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的照片核对。
7、开考15分钟后,尾数考场多余试卷由主考清点无误后用自备袋封装并签字,收回到保密室。
8、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要再次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同时主考向各考室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监考教师收卷。
七、考试科目
考核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公共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组成;公共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满分200分、数学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与对口招生考试相同,专业课考试科目:作物生产技术(有复习资料),满分200分,三科总分500分。
八、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排序。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三)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新生报到后不再调整专业。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考。
3.考前教育及其内容
在考试前,招生办召开考务负责人会议,安排布置考前教育情况。为了做好考前教育工作,我们印发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发到每一位考生手中,让每位考生有知情权,使考生真正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守则》、《考场规则》。以平常的心态参加高考。
4.安全保密和试题的管理
2014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前准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