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吃苦耐劳品质、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掌握基本音乐和民族民间音乐以及小学、学前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音乐及其他艺术形式的综合实践 基本技能,在小学、艺校、幼儿园及地方文化管站和地方文艺团体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懂得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爱岗敬业精神,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二)就业岗位群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工作岗位是小学音乐教师、幼师、艺校辅导教师、文化馆干事、地方演员、自主创业等。
2014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音乐教育培养目标与就业岗位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