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进行,4月份学院向省招考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的60%即72分为控制线;参加省、市(地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的文体比赛,取得省、市(地区)单项比赛前8名或省、市(地区)团体比赛前5名的考生,文化课综合考试控制线为60分(考生本人需提供参赛秩序册、成绩单原件),成绩达到控制线及以上者方有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4、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5、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技能专长测试成绩、思辨能力(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文化课综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6、录取过程中不进行跨类别专业调剂。
7、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8、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2014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