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决策,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负责,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德深
副组长:马凤鸣
成 员:蔡柏岩 王 丹
2.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发挥监督作用,学校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左长滨
副组长:王秋华
成 员:杨 彬 迟广庆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王秋华兼任。
监督电话:0451-86646170
邮 箱:dfxyjcsjc@***
2014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