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与违规的单位或当事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以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014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