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1.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考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①考生报名准考证及复印件、报名信息简表;
②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非应届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应届本科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时提交审查)。
2.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4月1日8:30—11:30
报到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344室)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0451-85963915
3.体检
体检时间:4月2日8:30—11:30(可与复试同时进行)
体检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卫生所
联系人:贺晓霞
联系电话:8665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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