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于成绩发布后两周内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已盖章)、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将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以及不能及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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