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均采取中学推荐方式报名,不接受学生自荐。上述符合条件中学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河海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并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推荐意见,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申请中学应公示推荐考生信息,并于2014年4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邮政特快EMS邮寄申请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1、《河海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
2、考生个人申请报告(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在1000字以内,主要包含个人情况陈述、报考意向等);
3、高中阶段具有在该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由中学提供并加盖公章);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相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委会提供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5、高中阶段成绩排名、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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