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对象
1.国家二级运动员。
2.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参加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参加市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符合免试入学者,经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占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
(二)加分对象
1.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得者,加20分;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获得者,加10分。
2.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根据获奖情况相应加20、15、10分。
3.具有艺术类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市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奖证书者,加5分。
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2014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