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总成绩=考核测试成绩+自主招生政策加分)。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学前教育和舞蹈教育专业之间可以调剂,特殊教育和书法教育之间可以调剂。
3.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5.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6.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7.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14年安徽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教中心自主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