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按照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由学院组织录取。
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按照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由学院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依据考生考试(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则按照第二志愿进行录取,若不能满足第二志愿,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到计划剩余较多的专业;若考生未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予以退档。
3、当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按所报文理专业,依据文化课考核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人文与社会基础,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类为科学基础、数学、语文、外语。
2014年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中阶段起点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