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正、透明、阳光的招生录取政策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551-62756999。
(二)加大招生录取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在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加强纪律检查与监督
1.加强对考核场所的严格管理,考核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2.纪律监察组实行全程监察考核录取场地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
3.严格执行招生保密制度。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泄露招生机密及未确定发布的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资料的安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学校认真落实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完善招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5.学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学习和有关组织纪律的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要选派原则性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参加考核工作。
6.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014年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组织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