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试对象:国家二级运动员(篮球、排球、田径)、参加全国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安徽省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2)凡在教育、人社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财经类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可免试录取。
(3)安徽省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或市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着,考核成绩总分加20分。
免试或加分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遵从“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和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第十五条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十六条 日程安排
3月15日-4月15日:考生登录合肥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n/,点击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网上确认;
4月15日-4月16日: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4月17日: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登录合肥科技职业学院网站查询参加测试名单等信息(学院网址:http://www.***.cn/ http://www.***.cn/);
4月18日—4月20日:9:00-12:00,考生带齐必要材料,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带取准考证;
4月18日—4月20日:14:00-17:00进行综合测试;
4月23日:在合肥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学院网址:http://www.***.cn/);
4月25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合肥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5月15日前: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生院审核,并报教育厅备案;
5月16日:在合肥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等途径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森林大道
网址:www.***.cn http://www.***.cn/
联系电话:0551-62756988 0551-62756958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第六章 招生监督第十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主动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学院监督举报信箱:@***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51-62756902
第七章其 它第十八条 学院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高校收费标准。
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条 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4年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为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考生,在自主招生中,采用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