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自主招生,实行“学校领导、教务处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省考试院和院纪委监督”的考核、录取工作体制。其主要内容是:
根据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制定我院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章程;遵守各项日程安排,认真审核考生报名信息;组织完善考核流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省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和录取中的特殊问题,以及生源计划的调整,须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报省考试院备案;做好报考我校考生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考生询问的答复及遗留问题的处理;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规定男女比例;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按时缴费,及时办理录取手续。
2014年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实施细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