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014年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加大招生录取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