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遵循志愿,分数优先。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2014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4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备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