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培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信息管理。培养计划中学位课程已经由系统生成必选状态,其他选修课程按照导师要求进行选择。
注意: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总学分应不低于20学分;硕士研究生除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个人培养计划总学分应不低于28学分,不超过32学分。
培养计划提交后本人不可更改,有需要修改的同学需提交“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培养计划提交后需要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一份,导师及院系领导签字后,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操作流程:培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信息查询―右上角“导出”。本次制定培养计划起止时间是2015年10月10日-18日。
2014年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及硕士研究生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学期注册及个人信息修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