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或分管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各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学科专业导师组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专业导师组组长担任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小组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复试秘书负责复试工作的现场记录等相关事宜。
(四)外语学院负责所有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外语复试工作。
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