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办法
1、依据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法学一级学科不接收校际调剂,只接收校内法学学科门类下设各专业(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之间调剂,没有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校外调剂。校内调剂中,需调剂转入的专业(方向)是我校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调剂转出的专业(方向)是我校线上生源富余的专业(方向)。
2、法学一级学科接收校内法学学科门类下设各专业(不含法律硕士)之间调剂。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可以接收校外经济学学科门类下设各专业生源的调剂。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接收校内外该学科门类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的调剂。
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接收校内外调剂。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毕业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符合我校该专业接收调剂复试资格要求的,可以申请调剂到该专业。学校根据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类奖项和英语四、六级考试及书面材料初审意见等情况排定次序,确定进入该专业复试人选。
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不接收调剂。没有进入我校复试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其他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院校。
5、调剂的专业或方向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二)调剂要求
1、法学一级学科
司法鉴定(代码:030120);军事法学(代码:030110);公安法学(代码:0301Z5);诉讼法学(代码:030106法律逻辑方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线,但未进入我校报考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
(2)考生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3)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优先考虑科研能力强、有创新意识、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2、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社会管理(代码:1204Z1);公共安全管理(代码:1204Z2);教育经济与管理(代码120403)。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管理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线,但未进入我校报考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
(2)考生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外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3、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
区域经济学(代码:020202);金融学(代码:020204);产业经济学(代码020205);国际贸易学(代码:020206)。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4、专业硕士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5102)。
(1)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毕业生;
(2)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符合我校该专业接受调剂复试资格要求,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来自985和211高校、法学学科优势院校成绩优秀的调剂考生(以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为基准)。
(三)调剂程序
1、申请校内或校际调剂的考生,均需登陆东方法学网(***.*** http://***.***/)下载书面调剂申请表填写调剂申请,并于3月26日至27日(8:30-11:30,13:30-15:30)将调剂申请表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对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结合考生初试成绩、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类奖项和英语四、六级考试及书面材料初审意见等情况排定次序,确定是否进入申请专业复试。同意调剂申请的,原专业不再复试。
2、申请校际调剂的考生,除提交调剂申请表外,还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 http://yz.***.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
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类似问题答案